重要合規公告:關於未經授權的線上銷售行為

重要合規公告:關於未經授權的線上銷售行為

Posted by Brian Trustman on

LifeRegen非常榮幸與大家共度成功的五月!我們能感受到大家的熱情以及不斷增長的業務成果。

隨著業務的快速發展,也意味著我們必須更加謹慎並重視商業合規上相關的問題。這不僅是對LifeRegen品牌的保護,更是對每一位商業合作夥伴、客戶和整個LifeRegen社區負責任的表現。

在LifeRegen,我們致力於保護品牌聲譽、客戶權益,以及所有商業合作夥伴的長期成功。

本次公告將重點強調兩個方面的市場合規性要求:

一、產品信息及功效宣傳的合規性
我們的產品屬於膳食補充劑,而非藥品。我們理解商業合作夥伴對產品效果非常滿意並樂於分享自身體驗,但在任何平台上都不得對產品作出任何醫療、治療或健康功效的宣稱。

二、社交媒體與電商平台的宣傳與銷售規範
我們鼓勵商業合作夥伴通過合法渠道在網路平台上宣傳和推廣LifeRegen產品,但請特別注意:嚴禁在未經授權的第三方平台上進行任何形式的銷售。

以下平台目前不被授權用於銷售LifeRegen產品:

  • 淘寶
  • 拼多多
  • 小紅書
  • 京東
  • 其他類似第三方網站或電商平台

在上述平台或類似平台上銷售產品,將可能導致商業合作夥伴的帳號被立即暫停使用,或面臨帳戶註銷的處理。

我們要求任何正在從事此類行為的商業合作夥伴立即停止。LifeRegen已啟動對市場行為的監測機制,並將對相關事件進行審查,以確保市場合規性。這些舉措對於維護產品品質、價格體系穩定性以及品牌公信力至關重要,這些正是所有商業合作夥伴賴以發展的基礎。

如您對合規規定有任何疑問,或不確定某項宣傳方式是否符合規範,歡迎隨時聯絡我們的客服團隊獲取協助以及更多資訊。

此外,您可以在《商業合作夥伴協議》第15條中查閱更詳細的相關規定(詳見下方)。

感謝大家共同守護LifeRegen品牌以及我們全球範圍內的商業合作夥伴權益。

此致
敬禮!
LifeRegen合規團隊


附:LifeRegen社交媒體政策摘錄自《商業合作夥伴協議》第15條

根據第15條規定:

如商業合作夥伴在推廣其LifeRegen業務時使用社交媒體及數位行銷平台,包括但不限於部落格/個人網站、網路論壇、Facebook、Instagram、Twitter、LinkedIn、YouTube、Pinterest或其他線上平台,須遵守以下規定:

a. 所有宣傳、名錄、推廣材料、社交媒體發布內容或任何宣傳LifeRegen產品的行為中,商業合作夥伴必須明確表明其為“LifeRegen獨立商業合作夥伴”身份。

b. 不得在任何社交媒體平台上進行產品銷售或招募行為。所有銷售及註冊行為必須透過LifeRegen商業合作夥伴平台或LifeRegen官方網站完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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